昔日妖股ST天山(天山生物),被诈骗近24亿元并购大象广告一案,终于有了阶段性进展!
10日晚间,ST天山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新疆昌吉州中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昌吉州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大象广告、被告人陈德宏(大象广告原实控人、董事长)、陈万科(原大象广告董秘),骗取被害单位ST天山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依法严惩。
其中,大象广告判处罚金万元;陈德宏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万科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万元。此外,法院决定,追缴陈德宏及大象广告35名股东名下ST天山股票合计1.16亿股,返还给被害单位ST天山,占ST天山当前总股本的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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