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30日丨德宏股份(.SH)公布,公司控股股东张元园(“甲方”或“转让方”)于年6月30日与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张元园与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拟转让公司29.99%股份,如最终根据本协议完成交割,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若此次交易顺利实施完成,受让方将持有公司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受让方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系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现持有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若此次交易得以顺利实施,则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此次受让的29.99%的股份将继续履行甲方在IPO时所作自愿锁定承诺直至承诺期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