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0时至12时,云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例(昆明市)。
全省现有确诊病例例,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其中危重1例,重症14例,无死亡病例。现有疑似病例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人。
截至2月16日12时,全省累计确诊病例例(已治愈出院42例)。其中:
昆明市51例(治愈出院8例)
昭通市25例(治愈出院2例)
西双版纳州15例(治愈出院3例)
玉溪市14例(治愈出院3例)
曲靖市13例(治愈出院5例)
大理州13例(治愈出院6例)
保山市9例(治愈出院2例)
红河州8例(治愈出院3例)
丽江市7例(治愈出院5例)
德宏州5例(治愈出院2例)
楚雄州4例(治愈出院1例)
普洱市4例(治愈出院1例)
文山州2例(治愈出院0例)
临沧市1例(治愈出院1例)。
新增确诊患者情况:
第例:52岁男性,云南昆明人,1月21至27日间曾与确诊病例(2月13日确诊)共同就餐,2月13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5日出现肺部炎症后在昆明医疗机构收治入院隔离治疗。
第例:24岁女性,云南昆明人,1月16至27日间曾与确诊病例(2月13日确诊)共同就餐,2月13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5日出现肺部炎症后在昆明医疗机构收治入院隔离治疗。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提醒注意
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需要您的积极参与: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常通风、不聚会。居家请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及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请尽快就近就诊。我们万众一心,必将战胜疫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等集体单位请遵照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办公场所防控技术指南(试行)》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日常防控措施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2.职工收假时开展职工健康状况排查。全面掌握职工假期外出情况、返程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对收假前14天内去过湖北省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街道、村的职工进行登记,按规定进行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提醒职工返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
3.开展体温和健康监测。在办公场所入口开展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场所;及时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职工,督促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4.做好重点部位管理。着重管理好办公室、会议室、电梯间、食堂等人员易聚集场所和交通车、公务用车。保持通风,降低人员密度,公用物品和公共接触物品/部位做好定期清洁消毒。
5.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会议,控制会议人数,压缩会议时间。提倡召开视频会议、网上办公、居家网上办公。单位集体食堂应采取分时段供餐和分餐方式,避免集体用餐。
6.严管口罩佩戴。职工在电梯间、会议室、非单人办公室必须佩戴口罩。安保、保洁、服务等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
7.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确保办公场所卫生间清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配备肥皂、洗手液或含乙醇手消毒液。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及时清运,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
8.个人防护、口罩使用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等技术标准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罩使用指南》。
(二)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的防控措施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肺炎患者时,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有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云南省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发布
公布个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
为指导云南省农村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效防控全省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省农村实际,云南省印发《云南省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参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专家组(团队)根据疫情所进行的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将我省个县(市、区)分为:高风险(15个)、较高风险(17个)、中风险(41个)、较低风险(27个)、低风险(29个)5类地区。
此外,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划分,《方案》明确了防控策略,并指出随着疫情发展,各县(市、区)相关风险等级将作动态调整。
相关通知及方案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值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精准防控、分类施策,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云南省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年2月14日
云南省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指导我省农村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效防控全省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省农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广大农村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二、地区分类
参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专家组(团队)根据疫情所进行的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将我省农村地区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5类地区。
截至2月12日,全省个县(市、区)中,有高风险县(市、区)15个,较高风险县(市、区)17个,中风险县(市、区)41个,较低风险县(市、区)27个,低风险县(市、区)29个(详见附件)。随着疫情发展,各县(市、区)相关风险等级将作动态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要求和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原则,开展农村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低风险及较低风险农村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排查工作。乡镇(街道)干部要下沉到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定责定岗。在乡镇(街道)的领导下,村委会牵头成立由村委会干部、片警、村卫生人员等组成的农村防控工作组,形成乡镇(街道)、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三道防线,鼓励村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往来情况,对村委会、村小组、家庭进行全覆盖,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向乡镇(街道)报告。
2.及时告知信息。村委会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立即到所在村小组进行登记,如实填报、核对《个人健康申报表》或通过“云南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