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志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普政任〔〕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金志锋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免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李春荣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永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荣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熙凯兼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其武兼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中文兼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曦明免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职务。
李孙德免去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职务。
曾群免去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试用期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年6月28日
关于董保强等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决定:
董保强任德宏职业学院副院长、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州技工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波任州民政局副局长;
线智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史志办副主任;
陈寿昌免去德宏职业学院副院长、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州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刀红艳免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旭辉免去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年7月11日
来源:云岭先锋、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德宏州人民政府网站责编:毕群编审:符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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