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边境疫情防控工作,防止非法偷越国(边)境人员通过新办电话卡,规避“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境外活动轨迹,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的情况,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月17日出台相关措施,严格新办电话卡要求并加强电话卡管理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州内电信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办理电话卡实名制,创新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确保电话入网环节人证一致、深入防范治理二次倒卖电话卡、积极防范用户名下不知情办卡。
二、州外人员在州内新开、补办电话卡需持县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开具的证明或者指挥部委托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各县市指挥部要统筹好证明开具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三、严禁将电话号卡违规赠予、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如受赠、承租、承借、购买方被查实为非法入境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赠予、出租、出借、出售方的法律责任。
(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朱边勇
审核:杨旻张仁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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